《常州晚报》:“关爱”生物过度,小心坠落“犯罪深渊”
一、爱护动物,一定要防范法律风险
案例一:这几天,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的入侵物种之一,臭名昭著的红火蚁上了热搜,它的主要特点是攻击性强和叮咬毒性大。据农业农村部消息,目前红火蚁已传播至我国 12 个省份435个县市区。相关专家表示,红火蚁入侵的区域在持续扩大,不断地向更北、更西的地区扩张,目前已经入侵到浙江的杭州、湖北孝感、重庆渝中、四川广元等一线。红火蚁原产于南美洲,对农作物极具危害性,会取食农林作物种子、果实及根系,是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产的大敌。红火蚁四处筑巢,会损坏灌溉系统、河道堤坝和电路系统,影响建筑物的质量等。人被其蜇伤后伤口会有火灼感,曾有云南省一村民因被蜇伤后过敏性休克死亡。2021 年 3 月 12 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控制红火蚁疫情蔓延危害,保障农林业生产、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安全。3月29日,农业农村图片部等九部门还联合举行全国红火蚁联合防控行动启动仪式,针对红火蚁在部分省份加快传播蔓延的形势,要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检疫监管和监测调查,抓住春秋两季红火蚁活跃期组织开展集中防控。案例二:近日,我市一派出所走访中发现,一居民家中养了4只宠物鸟,毛色和花纹比较少见,不像是寻常鸟类。居民称是自己买了鸟蛋后孵化出来的。他并不确定是否属于野生动物。民警联系专家进行鉴定后,确认是3只百灵鸟和1只云雀,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教育和普法后,该居民自愿将鸟交由专业部门饲养。民警立即与常州淹城野生动物世界取得联系,当天便办好了移交手续。邢辉认为,如果现在还有人觉得这种红火蚁好玩,或是从南美洲买些东西,不知里面混杂了红火蚁的卵而带回国内,妥妥地触犯“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而如果有人说自己是爱护动物,所以想要尽一份绵薄之力买来并饲养些小野生动物的话,恐怕理由再美好也是犯了“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二、厘清入罪条件,别被生物们诱入犯罪
仔细研究了这两项罪名后,邢辉认为,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要厘清何为外来入侵物种?何为陆生野生动物?所谓外来入侵物种,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因素,生物由原生存地侵入到另一个生态环境的过程,并不是自然界中所有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病毒细菌均能构成外来物种。对于“外来入侵物种”,根据环境保护部在2003年、2010年、2014年、2016年陆续发布的四批《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目前已有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的物种被列入其中。截至2020年5月,生态环境部统计,全国发现660多种外来物种。67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物种调查结果表明,215 种外来物种已入侵,其中48种被列入《名单》。未来该名单将会不断更新,将一些已经产生威胁或具有潜在威胁的物种也一并列入。目前,《名单》中包含的外来入侵物有:紫茎泽兰,薇甘菊,空心莲子草,豚草,毒麦,互花米草,飞机草,凤眼莲,石茅,蔗扁蛾,湿地松粉蚧,强大小蠹,美国白蛾,非洲大蜗牛,福寿螺,牛蛙,马缨丹,三裂叶豚草,大薸,加拿大一枝黄花,蒺藜草,银胶菊,黄顶菊,土荆芥,刺苋,落葵薯,桉树枝瘿姬小蜂,稻水象甲,红火蚁,克氏原螯虾,苹果蠹蛾,三叶草斑潜蝇,松材线虫,松突圆蚧,椰心叶甲,反枝苋,钻形紫菀,三叶鬼针草,小蓬草,苏门白酒草,一年蓬,假臭草,刺苍耳,圆叶牵牛,长刺蒺藜草,巴西龟,豹纹脂身鲇,红腹锯鲑脂鲤,尼罗罗非鱼,红棕象甲,悬铃木方翅网蝽,扶桑绵粉蚧,刺桐姬小蜂,长芒苋,垂序商陆,光荚含羞草,五爪金龙,喀西茄,黄花刺茄,刺果瓜,藿香蓟,大狼杷草,野燕麦,水盾草,食蚊鱼,美洲大蠊,德国小蠊,无花果蜡蚧,枣实蝇,椰子木蛾,松树蜂。所谓陆生野生动物,就是列入国家林业部门发布的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并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三有”名录中晋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划归农业农村部门主管的野生动物)。列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并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地方重点保护名录中晋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划归农业农村部门主管的野生动物)。至于陆生野生动物的种类实在太多,感兴趣的可以上网查查。概括地来说,凡是列入国家林业部门发布的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并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还有列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并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都是不得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的。就犯罪主体而言,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因为有意,更多时候是无意之举,而成为犯罪嫌疑人。
三、设立两个新罪名,具有现实必要性
问题1:为何此次会专门设定“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和“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邢辉: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到,外来入侵物种所带来的危害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依然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稀里糊涂。大家一定要知道,我国是全球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很多外来物种都对本土物种、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据统计,松材线虫、湿地松粉蚧、松突圆蚧、美国白蛾、松干蚧等森林入侵害虫每年严重发生与危害的面积约在150万公顷左右。外来生物一旦入侵成功,要彻底根除极为困难,而且用于控制其危害、扩散蔓延的代价极大,费用极为昂贵。大家也都知道,近100年来,我国已经有10多种哺乳类动物灭绝,还有20多种珍稀动物濒临灭绝。人类的活动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很多人爱吃野味,殊不知食用野生动物极易传染疾病,野生动物与人类共享的疾病已知的有100多种,如狂犬病、结核、鼠疫等,野生动物的内脏、血液乃至肌肉中会含有多种病毒、寄生虫,有些即使是零下十几度的低温或一百多度的高温也不能被杀死或清除。因此设立这两个罪名真的很有必要。
问题2:此外是否还有别的原因?
邢辉:当然有。那就是此前我国对于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和保护野生动物,在法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比如在“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没有单独归罪之前,因外来入侵物种引发的纠纷多集中于民事或行政领域,只牵涉到民事赔偿、行政赔偿、行政管理等。以往我国对外来物种管理的立法体系不健全,不但缺乏专门性、系统性的法律法规,防治监管体系也尚待建立。外来物种能够成功入侵并蔓延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在外来物种入侵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监管不到位。因此有必要单独归罪,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外来物种入侵提供法律依据。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我国历来很重视。1997年刑法(现行刑法)就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以及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各个环节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作了规定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和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此次就是专门针对陆生野生动物,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问题3:那能说以后外来物种入侵和伤害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就能依法打击并逐渐消除了吗?
邢辉:当然不能说定了罪名,这种情况就会消除,但肯定会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惩戒作用。我 觉得设立这两项罪名,一是体现国家在生物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上的进步,和国家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决心;二是让公众知晓,从而起到教育宣传和一般预防的作用;三是引导公众提高生态环境风险意识,做到文明养宠、科学放生;四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了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人体健康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四、控制好奇心,节制口腹欲
该如何做才不会成为新罪名的犯罪嫌疑人?邢辉说其实也很简单,新罪名就是为了警醒人们,不要为了追求刺激或利益而引进、释放外来物种,或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只要我们能控制住强烈的好奇心,节制口腹之欲,自然就可以平安无事了。首先,如果真的要从国外带回某个物种,也要切记不能仅考虑它的经济效益,更要考虑它会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比如外国的蔬菜水果,植物标本等,必须严格配合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检查。在生产或管理经营上确实需要外来物种的话,引进之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只有那些评估合格的,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的,才可以引进。其次,为了更好地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还需要国家完善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明确具体的认定标准,完善并健全执法体系。第三,要从激励公众守法角度出发,积极宣传教育,使人们树立起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