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邢辉学术网!

    手机:13585338791

    固定电话:0519-85256699

    传真:0519-85256699

    邮箱:13585338791@163.com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6号B座5楼

    二维码

邢辉公益

邢辉律师援助的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一案顺利调解结案

发布:邢辉学术网 浏览:172次

    2015611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4)常环公民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至此,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下称公益协会)诉常州市长江硫酸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公司)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一案圆满落下帷幕。

  据悉,201310月至20144月间,长江公司使用含砷量超标的劣质硫铁矿作为生产硫酸的原料,并在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在生产硫酸过程中,停用布袋除尘装置,违规使用液碱加石灰水处理废水,导致产生大量砷浓度超标废水,并将废水偷排至藻江河,致使藻江河河水受到严重污染。案发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且长江公司先行支付360万元用于治理污染。

  因对后续消除环境污染费用未能达成一致,公益协会诉至常州中院,并请求法院判决长江公司赔偿各项污染治理费用、承担鉴定及诉讼费。本案审理过程中,常州中院依法委托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环境污染损害进行评估,损害评估报告作出后,在常州中院的主持下,双方于2015416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内容如下:长江公司承担环境修复赔偿金6474746.69元,扣除已支付的3600000元,还应向环保公益金专用账户支付2874746.69元;长江公司支付评估费302000元、承担受理费16107元(已减半)。调解协议作出后,常州中院依法公告30日,由于公告期间没有其他主体对该协议内容提出异议,法院依法出具了上述调解书。至此,该案通过调解的形式结案。作为环保公益案件的援助律师,邢辉律师圆满完成了代理任务,也为环保工作进了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